关于签订2015年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计划(中小微企业、首台套)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2015-05-22 11:05:00
有关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厅局、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2015年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计划(中小微企业、首台套)项目已经确定,项目资金即将下达,请有关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附件中资金表所列项目,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尽快办理计划任务书签订的相关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划任务书填报的具体要求
1、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中小微企业、首台套)项目填写“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计划任务书”,勾选相应项目类别;
2、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资金表对应项内容完全一致;
3、项目计划任务书中各项指标应与与申报书中指标保持一致;
4、计划任务书中省科技厅拨款资金应与资金表中计划下达金额保持一致,项目投资总数不得更改,不足金额由自筹资金中补足;
5、项目承担单位提供帐号要求为本单位基本帐号,开户银行必须写全称,不能简写;
6、上述内容中如有变化,请通过主管部门及时与省科技厅发展计划与科技成果处联系,并提供书面变更申请;
7、项目起始时间填2015年;
8、每个项目填报计划任务书一式六份,项目承担单位、各科技主管部门盖章后,于5月26日前统一报省科技厅发展计划与科技成果处。
2015年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计划(中小微企业、首台套)项目已经确定,项目资金即将下达,请有关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附件中资金表所列项目,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尽快办理计划任务书签订的相关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划任务书填报的具体要求
1、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中小微企业、首台套)项目填写“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计划任务书”,勾选相应项目类别;
2、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资金表对应项内容完全一致;
3、项目计划任务书中各项指标应与与申报书中指标保持一致;
4、计划任务书中省科技厅拨款资金应与资金表中计划下达金额保持一致,项目投资总数不得更改,不足金额由自筹资金中补足;
5、项目承担单位提供帐号要求为本单位基本帐号,开户银行必须写全称,不能简写;
6、上述内容中如有变化,请通过主管部门及时与省科技厅发展计划与科技成果处联系,并提供书面变更申请;
7、项目起始时间填2015年;
8、每个项目填报计划任务书一式六份,项目承担单位、各科技主管部门盖章后,于5月26日前统一报省科技厅发展计划与科技成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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